三亚蜈支洲岛旅游区登岛须知
发布时间:2024-04-10 11:13:12

尊敬的游客:

欢迎您光临三亚蜈支洲岛旅游区为使蜈支洲岛成为广大游客观光旅行、娱乐休闲的假胜地,所有登岛游客请自觉遵守以下须知:

第一条:游客应持当日有效门船票登岛;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离退休军人、消防救援人员、残疾人员持有效证件、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免票;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60周岁至69周岁老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持有效证件享受半价门船票优惠;入住岛上酒店的游客可直接到游客中心一楼酒店接待处办理入住后登岛。

第二条:本景区游客运输工具为高速客船,为保证游客安全,景区谢绝具有以下状况的游客登岛:1、已怀孕的妇女;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基础疾病或半年内做过大型手术的;3、醉酒或精神状态不佳者;4、行动不便者(需轮椅辅助);5、其他不适合登岛者,包括但不限于70岁以上老年人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及先天性疾病等。

第三条:残障人士(除行动不便的)登岛需有至少1名监护人或家人、朋友的陪同。有视觉障碍携带导盲犬的游客,需至少提前一天预约,持有效证件上岛。

第四条:蜈支洲岛上岛时间:08:00-16:00,最后下岛时间19:30,第一班夜航船上岛时间为19:30,下岛时间为20:00,第二班夜航船上岛时间为20:30,下岛时间为22:00。客船时间可能受海况、天气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临时有所调整,请以当日景区公告为准,如因台风、雷暴雨、寒潮等恶劣天气原因造成景区提前关闭或个别娱乐项目暂停开放,敬请广大游客予以理解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撤离及票务改签等相关工作,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的要求,景区内游客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24500人时,景区将启动应急预案请广大游客根据工作人员引导配合景区工作

游客登岛后禁止攀折花木、随地吐痰、乱扔乱画、中途插队等不文明旅游行为岛上饲养的各种动物请远赏近看,景区图像采集系统将对追逐驱赶、捕捉触摸和投喂动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后不听劝阻,本景区有权要求游客无条件离开。

景区内禁止烟火,游客请勿在非吸烟区吸烟勿携带火种登岛;岛上风光秀丽、珍稀动植物繁多,出于安全和环保考虑,部分环岛路线仅供乘坐电瓶车游览观光。除海滨浴场指定游泳区域外的公共海滩禁止下海游泳,禁止攀爬礁石。

景区内有丰富多彩的海上运动娱乐项目,请在参加项目前阅读安全须知,关注风险提示,游玩过程中请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措施、听从指挥,如发现有悖安全行为,工作人员有权终止该行为;保管好个人物品,看管好老人和孩子;不适合参加极限运动的游客请按照景区安全管理要求选择风险较小的项目游玩,避免发生人身意外造成伤害。

禁止触摸、捕捉和将海洋生物携带离岛,包括但不限于珊瑚、珊瑚碎石、鱼类、海胆、海参及贝类等,敬请广大游客予以理解并配合共同携手保护海洋生态资源。

第十条:景区内禁止下列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制刀具锋利或尖锐金属器具(如:铁锹、斧头等)、宠物持证工作犬除外登岛、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偷窃等违规违法犯罪行为;未经允许散发传单或各种形式的宣传品;未经允许的集会、游行演讲及其他妨碍景区正常运营的一切行为。景区内禁止下列未经允许的商业行为:商业为目的的摄影摄像行为;展示与景区无关的旗帜、横幅。如有上述行为出现,景区安保部门及工作人员有权现场制止,并协助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第十一条:携带电动代步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轮椅、折叠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电动行李箱等)到景区游玩的游客,需将蓄电池拆卸并寄存在景区后方可乘船登岛;蓄电池不可拆卸的电动代步工具,需将该电动代步工具寄存在景区后方可乘船登岛;客人游玩下岛后,可在寄存处领取寄存物品。

第十二条:景区内禁止骑乘自行车、滑板车等代步工具,禁止飞行无人机、放风筝、气球、擅自圈地搭帐篷等行为。敬请广大游客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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