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游客:
欢迎您光临三亚蜈支洲岛旅游区!为使蜈支洲岛成为广大游客观光旅行、娱乐休闲的度假胜地,所有登岛游客请自觉遵守以下须知。
第一条:游客须持当日有效的门船票登岛。免票群体包括:持有有效证件的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离退休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人、新闻记者(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依法统一印制并核发新闻记者证),以及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以下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半价优惠: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周岁(含18周岁)的未成年人、60至69周岁的老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者。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凭有效证件可享受门船票价格优惠:门船票淡季130元(5月1日至9月30日)、旺季135元 (10月1日至4月30日)。
第二条:本景区游客运输工具为高速客船,为保证游客安全,景区谢绝具有以下状况的游客登岛:1.已怀孕的女性;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基础疾病或半年内做过大型手术的;3.醉酒或精神状态不佳者;4.行动不便者(需轮椅辅助);5.其他不适合登岛者,包括但不限于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及先天性疾病、7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
第三条:残障人士(除行动不便的)登岛需有至少1名监护人或同行人员陪同。有视觉障碍并携带导盲犬的游客,需至少提前一天预约,持有效证件上岛。
第四条:景区营业时间:夏季08:00-19:30(门船票售票时间为08:00-16:00),冬季08:00-18:30(门船票售票时间为08:00-16:00),客船时间可能受海况、天气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临时有所调整,请以当日景区公告为准,如因台风、雷暴雨、寒潮等恶劣天气原因导致景区提前关闭或个别娱乐项目暂停开放,敬请广大游客予以理解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撤离及票务改签等相关工作,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第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之要求,当景区内游客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24500人)时,景区将启动应急预案,请广大游客依照工作人员的引导,配合景区开展相关工作。
第六条:游客登岛后,严禁实施攀折花木、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随意刻画、中途插队等不文明旅游行为。对于岛上饲养的各类动物,游客应保持适当距离观赏。景区图像采集系统将对追逐驱赶、捕捉、触摸和投喂动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实时监测。若发现此类行为且不听从劝阻,景区有权要求游客无条件离岛。
第七条:景区内严禁烟火,游客不得在非吸烟区吸烟,不得携带火种登岛。出于安全考量,部分环岛路线禁止步行,仅允许乘坐电瓶车游览观光(禁止步行路段,请关注景区官网、门船票信息以及景区导览图)。除海滨浴场指定的游泳区域外,公共海滩禁止下海游泳,禁止攀爬礁石。
第八条:景区内设有丰富多样的海上运动娱乐项目。游客在参与项目之前,需仔细阅读安全须知,关注风险提示。游玩过程中,应配合工作人员落实安全措施,听从指挥。若发现存在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游客需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并照看好随行的老人和儿童。不适合参与极限运动的游客,应按照景区安全管理要求,选择风险较低的项目进行游玩,以避免发生人身意外而造成伤害。
第九条:禁止触摸、捕捉和将海洋生物携带离岛,包括但不限于珊瑚、珊瑚碎石、鱼类、海胆、海参及贝类等,敬请广大游客予以理解并配合,共同携手保护海洋生态资源。
第十条:景区内禁止下列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制刀具、锋利或尖锐金属器具(如:铁锹、斧头等)、宠物(持证工作犬除外)登岛、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偷窃等违规违法犯罪行为;未经允许散发传单或各种形式的宣传品;未经允许的集会、游行和演讲,以及其他妨碍景区正常运营的一切行为。景区内禁止下列未经允许的商业行为:以个人获利、团队盈利为直接目的,涵盖直播带货、直播打赏变现、商业广告植入、品牌合作推广等多种形式的直播行为;以商业为目的的摄影和摄像行为;展示与景区无关的旗帜、横幅。如有上述行为出现,景区安保部门及工作人员有权现场制止,并协助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第十一条:携带电动代步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轮椅、折叠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电动行李箱等)到景区游玩的游客,需将蓄电池拆卸并寄存在景区后方可乘船登岛;蓄电池不可拆卸的电动代步工具,需将该电动代步工具寄存在景区后方可乘船登岛;客人游玩下岛后,可在寄存处领取寄存物品。
第十二条:景区内禁止骑乘自行车、滑板车等代步工具,禁止飞行无人机、放风筝、气球、擅自圈地搭帐篷等行为。敬请广大游客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规定。